装修工程合同,在整个装修过程中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部份,忽略了合同的作用,不签合同或者签订了一个不完善的合同,一旦装修过程中出现**,就会给业主方或者装修方造成影响。做为现代经济活动,不出或者少出这种状况,是装修中双赢的基本条件。签订了不规范是家庭装修合同,造成装修**,主要有哪些表现呢:
1. 未使用2001版市工商局监制的家庭装饰装修施工范本合同。由于多数业主法律知识有限,难以在装饰装修公司提供的或者自己起草的合同中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被合同条款的表面意思所迷惑,给日后的**埋下了**。
2. 合同主体不明。签订合同的装修公司名称,应与合同***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
3. 书面文件不全。业主应妥善保存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及支付费用的单据。
4. 变更条款未加入合同。对于原合同的变更,业主与装修公司必须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5. 材料供应责任模糊。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业主应进行检验。装修公司无权擅自更换消费者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6. 工期延误应负的责任没有规定。正常情况下,由于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情况,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因装修公司未按期完成的工期顺延,由其承担责任;因业主的原因发生的返工费,则由业主负担。
7. 质量标准不清楚。家居装饰工程的质量标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8. 工程验收不细心。业主在房屋装修之后要及时验收,并以协商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保修期,如因装修公司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装修公司应负责完全修复,否则应根据质量检验明确由谁承担责任。
9. 业主存在贪小心理。2001版家庭装修施工示范合同在费用一款中分列有“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有些业主存有贪小便宜的心理,为了省钱而在合同中的费用栏中不加填写。若合同中未填“税金”,结果是装潢公司不开具正式**。如此一来,若日后发生**,双方对帐就有一定的麻烦。
10. 装修承包的方式不明。承包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包工不包料;一是包工又包料。无论是哪种,都要在材料、品牌、数量、质量、价格以及验货**上加以注意,切不可“一包了事”。